一、培训对象:
1、准备从事或立志从事保育工作、幼儿教育的人员
2、在幼儿园、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,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、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。
3、北京市失业人员.
二、培训内容
保育员主要分为理论和技能两个部分教学。
三、报考条件:
1、初级(职业资格5级)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
(1) 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;(2) 初中毕业后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(指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培训并结业,下同);
2、 中级(职业资格4级)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
(1) 取得初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四年以上;(2) 幼师职高毕业;
(3) 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;(4) 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。
3、 高级(职业资格3级)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
(1) 取得中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五年以上;(2) 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九年以上;(3)幼师职高毕业并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。(4)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业工作五年以上;
学费:
初级 (国家职业资格五级) 学费 1600
中级 (国家职业资格四级) 学费 1900
高级 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 学费 2100
上课地点:北京市,具体地点考前另行通知 。考试当天有免费大巴接送。 联系人;陈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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